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是成都市政府着力发掘音乐人才,鼓励音乐创作,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国际音乐赛事。赛事立足本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音乐比赛在促进音乐产业良性发展、繁荣音乐文化市场方面的重要作用。“金芙蓉”音乐比赛作为“蓉城之秋”的品牌核心与文化旗帜,自2017年创立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门类包括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古筝等专业,包括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近万名选手参与比赛和相关活动中,是目前成都覆盖最广、影响最深远的音乐赛事之一。

按照成都高品质建设国际音乐之都、世界赛事名城和武侯区大力推进音乐坊片区打造的目标要求,以践行新发展理念下的文化多元路径与城市多维创新为指导,2021年第五届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将分为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器乐(二胡、古典吉他),青少年展演组(声乐、古典吉他、二胡)三大类四个专业进行。联合中国专业音乐院校原创音乐发展联盟的优质资源,以专业评选占领行业高地;面向世界,打造全球顶尖音乐艺术的交流平台和经典音乐作品的聚集地以及青年音乐人才的孵化营。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中国专业音乐院校原创音乐发展联盟

2、主办单位

四川音乐学院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都市音乐影视产业推进办公室

3、承办单位

四川省川音尚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协办单位

成都城市音乐厅

(二)比赛日期

1、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2、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复赛入围名单。复赛、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三)赛事安排

第五届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分为声乐(美声、民族)、二胡、古典吉他、青少年展演五个组别,面向全球征集参赛选手(具体赛事规则详见附件)。

赛事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次(展演组为初赛、决赛两轮次)进行。初赛为视频选拔,复赛、决赛为选手现场演唱(奏),评委打分评定。

(四)奖项设置

声乐(美声、民族)组、二胡组、古典吉他组各组设置金芙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银芙蓉2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铜芙蓉3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以及优秀奖若干名。等次奖获奖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青少年展演组各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选手将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名规定

1、报名时间

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日期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2、报名费用

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报名方式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六)版权说明

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七)比赛咨询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全国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师范院校以及综合大学音乐(艺术)院系(含港、澳、台地区)的二胡专业师生、专业文艺团体职业二胡演奏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为12—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间出生)。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获得国际大赛以及国内大赛等级奖的选手,提供相关资料,经组委会专家审核通过的,可以直接进入复赛。

(四)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复赛、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奏进行打分。

(五)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六)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七)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八)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面容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48位二胡选手参加复赛。经过复赛再选出15位二胡选手进入决赛。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等次奖将颁发证书、奖杯及奖金,优秀奖将颁发获奖证书。

(二)二胡组设置金芙蓉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银芙蓉2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铜芙蓉3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复赛入围名单。复赛、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参赛曲目】

(一)初赛(视频选拔)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1首,无伴奏演奏。曲目不限,可与复赛规定自选曲目相同。

(二)复赛

从下列规定曲目中自选1首作品演奏,演奏时长不超过12分钟。

《第二二胡狂想曲》(王建民曲)

《第二二胡协奏曲——追梦京华》第四乐章(关乃忠曲)

《雪山魂塑》(刘文金曲)

《桃花坞》(李渊清曲)

《二胡随想曲NO.4——戈壁》(高韶青曲)

(三)决赛

从下列规定作品组别分类中各选1首作品,共演奏2首作品,演奏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A组(从下列规定的作品中自选1首演奏):

《独弦操》(刘天华曲)

《苗岭早春》(段启诚曲)

《迷糊调》(鲁日融曲)

《一枝花》(张式业曲)

《听松》(华彦钧曲)

B组(从下列规定作品中自选1首演奏):

《江河云梦》(梁云江曲)

《楚颂》(李博禅曲)

《阿曼尼莎》(王丹红曲)

《第五二胡狂想曲》(王建民曲)

《第一二胡协奏曲》第一乐章(关乃忠曲)

【比赛要求】

(一)初赛与复赛曲目可以重复,但与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选手须按照规定的曲目顺序进行演奏,且必须背谱演奏;

(二)比赛不用扩音设备,一律用钢琴或扬琴伴奏(自备伴奏人员);

(三)规定演奏时间的曲目,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复赛、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如遇生僻作品、有疑义版本、评判争议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提供曲谱。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二胡组(含所有胡琴类乐器)参赛选手以报名时年龄为准,分为少儿组(7-11岁)、少年组(12-17岁)、成年组(18-70岁)。

参赛形式不限,独奏、重奏、齐奏、合奏均可。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比赛分初赛、决赛两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奏进行打分。

(四)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五)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面容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进行展演。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获奖选手将颁发奖状。

(二)二胡展演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决赛入围名单。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参赛曲目】

(一)初赛(视频选拔)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1首,无伴奏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长不限。

(二)决赛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1首,无伴奏演奏,曲目不限。

少儿组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少年组、成年组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

【比赛要求】

(一)独奏选手一律背谱演奏,其余演奏形式无背谱要求;

(二)选手如删减演奏曲目,需在保证不破坏乐曲基本结构、不删减技术性片段的情况下进行;

(三)规定演奏时间的曲目,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如遇生僻作品、有疑义版本、评判争议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提供曲谱。

注:决赛细则将陆续发送,敬请关注!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为16—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间出生)。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获得国际大赛以及国内大赛等级奖的选手,提供相关资料,经组委会专家审核通过的,可以直接进入复赛。

(四)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复赛、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唱进行打分。

(五)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六)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七)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八)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里,以确保演唱者的面容清晰可见,歌声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共50位选手参加复赛。经过复赛再选出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共20位选手进入决赛。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等次奖将颁发证书、奖杯及奖金,优秀奖将颁发获奖证书。

(二)声乐组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各设置金芙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银芙蓉奖2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铜芙蓉奖3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拟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复赛入围名单。复赛、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参赛曲目】

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复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一)美声唱法

1.初赛

自选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或1首艺术歌曲。(视频选拔,演唱5分钟以内)

2.复赛

自选1首中国作品;自选1首外国作品。(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决赛

自选2首中外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二)民族唱法

1.初赛

自选1首中国作品。(视频选拔,演唱5分钟以内)

2.复赛  

自选2首中国作品。(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决赛

自选2首中国作品。(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2分钟)

【比赛要求】

(一)规定演唱时间的曲目,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二)比赛不用扩声设备,一律用钢琴伴奏(自备钢琴伴奏人员)。

(三)复赛、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四)如遇生僻作品、有疑义版本、评判争议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提供曲谱。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分组以学校在读年级为准,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比赛分初赛、决赛两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唱进行打分。

(四)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五)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 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者的面容清晰可见,歌声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进行展演。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获奖选手将颁发奖状。

(二)青少年展演(声乐)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拟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决赛入围名单。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参赛曲目】

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初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一)初赛(视频选拔)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一首(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曲目不限。

(二)决赛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1首,时长不超过6分钟,自备伴奏(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曲目不限。

【比赛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初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一)初赛(视频选拔)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一首(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曲目不限。

(二)决赛

参赛选手自选曲目1首,时长不超过6分钟,自备伴奏(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曲目不限。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国籍限制。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复赛、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奏进行打分。

(四)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五)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选手面容和双手清晰可见,声音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在指定日期之前录制完成并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16-20位选手参加复赛。经过复赛再选出8-10位选手进入决赛。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三)如评委与选手存在师生关系,应主动回避该选手打分。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等次奖将颁发证书、奖杯、奖金及奖品,优秀奖将颁发获奖证书。

(二)古典吉他(演奏家)组设置金芙蓉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银芙蓉2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铜芙蓉3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拟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演奏家组复赛及其他各组决赛入围名单。所有组别的复赛、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田老师

咨询电话:028-8130 3242

          191 8069 5915


【参赛曲目】

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

1.初赛(视频选拔)

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时长7-10分钟)

2.复赛

巴赫作品一首(或乐章)、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曲目可以和初赛重复。(时长12-15分钟)

注:选手可只演奏巴赫作品,时长不得低于12分钟。

  3.决赛

曲目自选,须包括至少两个不同时期的作品,曲目不得和初赛、复赛重复。(时长20-25分钟)

【比赛要求】

(一)提交报名后所有参赛曲目不得修改。

(二)所有组参赛选手需背谱演奏。

(三)所有组选手演奏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复赛、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如遇生僻作品、有疑义版本、评判争议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提供曲谱。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分组以学校在读年级为准,分为幼儿园组、小学各组、初中组、高中组。

注: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可以兼报演奏家组的比赛。

【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分为官网报名以及公众号报名两种方式。

(三)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轮次进行。初赛以视频初选的方式进行,决赛为评委根据现场选手演奏进行打分。

(四)组委会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五)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六)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七)所有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初赛报送资料】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选手面容和双手清晰可见,声音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在指定日期之前录制完成并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

(三)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天内、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奏情况下录制的。

(六)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拍),视频大小为300M以下,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视各组评委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12位选手进入决赛。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三)如评委与选手存在师生关系,应主动回避该选手打分。


【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等次奖将颁发奖状。

(二)各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三)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拟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以提交资料登记时间为准)。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公布各组决赛入围名单。决赛拟于2021年7月18日—23日在成都举行。赛事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cysmwh.com/)或关注公众号(川音尚美文化传播)。

【比赛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18908131582


【参赛曲目】

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

1.幼儿园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3分钟以内)。

(2)决赛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3分钟以内)。

2.小学一、二年级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4分钟以内)。

(2)决赛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4分钟以内)。

3.小学三、四级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5分钟以内)。

(2)决赛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5分钟以内)。

4.小学五、六年级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6分钟以内)。

(2)决赛

自选曲目一首至两首(总时长6分钟以内)。

备注: 以上各组决赛曲目均可以和初赛的曲目重复。

5.初中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规定曲目为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总时长7-10分钟)。

(2)决赛

规定曲目为巴赫作品一首(或乐章),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曲目可以和初赛的曲目重复(总时长12-15分钟)。

注:选手也可只演奏巴赫作品,例如:BWV998或BWV1004《恰空舞曲》等

6.高中组:

(1)初赛(视频选拔)

规定曲目为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总时长7-10分钟)。

(2)决赛

规定曲目为巴赫作品一首(或乐章),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曲目可以和初赛的曲目重复(总时长12-15分钟)。  

注:选手也可只演奏巴赫作品,例如:BWV998或BWV1004《恰空舞曲》等。

【比赛要求】

(一)提交报名后所有参赛曲目不得修改。

(二)所有组参赛选手需背谱演奏。

(三)所有组选手演奏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五)如遇生僻作品、有疑义版本、评判争议等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提供曲谱。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2021年4月